
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相关处(科、办),各有关部门(单位)人事处:
2015年度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表彰通报、光荣册、证书已印制完毕,请于2016年3月31日前携带《单位介绍信》来我处领取,并及时发放专家本人。
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选拔管理办法的通知》(鲁政办发〔2011〕62号)规定,各市及各有关部门(单位)要积极落实专家各项政策待遇,做好专家管理服务工作。同时,按照《关于认真做好专家医疗保健工作的通知》(鲁人发〔2006〕15号)规定,专家“享受当地医疗保健待遇”,请及时为专家办理医疗保健证。属于驻济省直和中央单位的,由部门(单位)人事处按照省保健局规定办理;属于市地和驻济以外单位的,可与当地卫生计生部门保健处(科)联系办理。
联系人:李慧
联系电话:0531-82957098
地 址:济南市解放东路16号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主楼1111房间
人才开发处
2016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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