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省厅各处室、直属单位,省公务员局:
为进一步加强全省人社系统窗口单位作风建设,抓好本年度各项工作任务督促落实,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省厅有关部署要求,定于近期对全省人社系统窗口单位作风建设开展情况进行一次督导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内容
(一)各市窗口单位作风建设工作成绩及经验做法,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
(二)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省厅关于深化窗口单位作风建设建立长效机制有关要求和本年度工作要点情况,采取的主要措施及下一步打算;
(三)对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2015年全国人社系统窗口单位作风建设明察暗访情况的通报,对窗口单位作风建设存在问题和重点任务的整改落实情况,以及本年度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调研组两次来山东明察暗访时对部分市点对点反馈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四)对进一步抓好全省人社系统窗口单位作风建设的意见建议等。
二、督查方式
督导检查采取自查与实地督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分两个阶段进行:
(一)自查。各市、各单位按照督查有关要求组织开展本系统窗口单位作风建设自查活动,形成书面材料,于2015年12月10日前报送省厅直属机关党委。
(二)实地督查。省厅组成督查小组,自12月中旬开始,有重点地对各市进行实地督导检查,具体行程由各督查小组与相关市联系。实地督查包括:1.会议座谈。听取各市和有关县(市、区)开展窗口单位作风建设情况汇报,请局领导、窗口单位作风建设牵头单位负责人、有关窗口单位负责人及服务对象代表等参加座谈。2.实地察看。每市抽查窗口单位掌握在5个左右,包括1个市本级直属窗口单位,1-2个县级窗口单位及1-2个乡镇(街道)服务窗口或平台。实地察看采取明察暗访的方式,察看窗口单位作风建设情况,访谈工作人员及服务对象,并查阅窗口单位作风建设开展情况相关资料。
在对市、县(市、区)督查的同时,对省厅有关窗口单位作风建设情况适时进行抽查。
(三)汇总通报。省厅直属机关党委会同厅有关处室、单位对各市自查及实地督查情况进行汇总,督查结果向厅领导小组汇报,并在一定范围内予以通报。
三、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市、各有关单位要把本次督查当作开展窗口单位作风建设的一次综合性检验,认真总结经验,查找问题,强化措施,搞好整改。
(二)认真准备。自查报告和汇报材料要突出活动成效和自身亮点,客观分析存在的问题,实事求是,简明扼要。
(三)积极配合。请各市按照有关纪律和规定要求,积极配合督查组完成督查任务。
开展督查活动中遇到的有关情况和问题,请与省厅直属机关党委联系。
联系人:邓晓文 苑晓燕 电话:0531-86013795
邮箱:sdrsjgdw@126.com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5年11月24日
(此件主动公开)
文章内容来自网络,如有侵权,联系删除、联系电话:023-852388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