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省厅各处室、直属单位,省公务员局:
为纪念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70周年,进一步鼓舞和激励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干部职工铭记历史、缅怀先烈、珍爱和平、凝心聚力、共谋发展,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贡献力量,经研究,拟于12月份组织举办“中国梦·人社情” ——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纪念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70周年书画摄影作品展。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作品主题及内容
大力弘扬党的优良传统,歌颂党的丰功伟绩,革命抗战类诗词歌赋以及其他健康向上、振奋精神的主题内容均可。
二、征稿对象
全省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及直属单位干部职工、离退休人员。
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本系统的组织参展工作。
三、参展内容
1.书法作品:毛笔书法、硬笔书法、篆刻;
2.绘画作品:国画、油画、水彩画、水粉画;
3.摄影作品:艺术摄影、纪实摄影。
四、作品要求
每人每类作品限1件(摄影作品组照不超过4张),作品背面用铅笔注明作者真实姓名、性别、单位、地址、邮编、手机号码。
书法、绘画、摄影作品无需装裱制作。书画作品以4尺整纸宣(竖幅)为主,最大不超过6尺;篆刻作品不少于8方。摄影作品要求一律制成10寸彩色、黑白照片,注明拍摄时间与地点,并报送电子文档。
所有作品恕不退稿。组委会对参展作品有展览、研究、摄影、录像、出版及宣传权。凡送作品参展作者,视为确认并遵守征稿的各项规定。
五、组织领导
本次书画摄影作品展活动由省人社厅主办,厅直属机关党委、直属机关工会和厅书画、摄影协会承办。成立由厅长韩金峰同志任主任的书画摄影作品展活动组委会。组委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厅直属机关党委,省厅直属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梁万里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活动组织实施。
六、评审奖励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聘请省书法家协会、省美术家协会、省摄影家协会有关专家,并邀请省厅领导担任评委,对参展作品进行综合评定,确定获奖作品和正式入展作品。
书法、硬笔书法、绘画、摄影分别设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优秀组织奖若干名,颁发获奖证书,赠送作品集1册。
获奖作品将在山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杂志上陆续登载;出版获奖作品集。
七、截稿时间
来稿截止日期:2015年11月30日,逾期不予受理。
请各市、省厅各处室、单位在组织筛选的基础上,积极推荐优秀作品,并统一填写《“中国梦·人社情”书画摄影作品展登记表》(含电子版)。
作品报送地点:济南市历下区解放东路16号1708室(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中国梦·人社情”书画摄影作品展组委会办公室)
邮编:250014
联系人:苑晓燕 电话:(0531)86013795 86152110
展览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附件:“中国梦 人社情”书画摄影作品展登记表
2015年10月19日
附件
“中国梦·人社情”书画摄影作品展登记表
报送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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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作者姓名 |
工作单位及职务 |
作品名称 |
作品类别 |
作品形式 |
尺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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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作品类别是指:书法、绘画、摄影。2、作品形式是指:毛笔书法、硬笔书法、篆刻、国画、油画、水彩画、水粉画、艺术摄影、纪实摄影。
3、尺寸:如书法四尺开三竖幅,四尺竖幅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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