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30号)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等五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已于2018年9月21日经山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8年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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