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40号)

  山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根据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白泉民的提请,于2016年7月22日免去:

  戚军的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徐玉(女)的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刘卫红(女)、丛卫(女)的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现予公告。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6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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