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市直园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市直有关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关于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新冠肺炎疫情分区分类防控,在严格管控居家隔离人员出入小区的同时方便人民群众安全有序规范出行,防止因出示出入卡造成接触式病毒感染、交叉感染,市应急指挥部决定,自2020年2月23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启用"居民健康码"系统,通过信息化手段对人员健康智能监测和公共场所人员出入进行零接触管理,实现对小区、厂区及其他管制场所的出入人员流动的精准管理,在科学防控新冠肺炎疫情的同时,有力有序有效推进复工复产工作,促进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适用对象
遂宁市城乡居民和来(返)遂的所有人员;机关事业单位、项目工地、企业及经营场所。
二、登记方式
(一)小区、机关企事业单位登记
市城区、市直园区物业管理住宅小区("三无"小区和自管小区由辖区提供名称)和行政事业单位由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局负责信息录入登记,生成各小区人员和行政事业单位员工"注册二维码"和"出入通行二维码"。安居区、射洪市、蓬溪县、大英县的住宅小区、行政事业单位由各县(市、区)负责信息录入登记,生成各小区人员和行政事业单位员工"注册二维码"和"出入通行二维码"。超市、商场和企业需关注微信"遂宁政务服务"公众号,通过"一码通"进行企业登记,按要求如实填报相关信息,审核通过后生成单位员工"注册二维码"和"出入通行二维码"。
(二)小区住户、机关企事业单位员工注册
小区住户通过扫描本小区"注册二维码"进行个人信息登记注册,并关联家庭人员信息,成功后可扫描本小区"出入通行二维码",按小区相关规定有序出入。单位员工通过扫描单位员工"注册二维码"进行个人信息登记,登记成功后通过扫描单位"出入通行二维码"出入。
(三)出行要求
"居民健康码"分为"绿码、黄码、红码"三类,对人员实行动态分类管理,绿码人员可在遂宁市域内按要求正常通行,"红码"和"黄码"人员待"居民健康码"转为"绿码"后方可通行。
1.禁止出行人员。"红码"人员禁止出行。系统通过识别个人信息对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接受医学观察者、密切接触者,或者医疗机构认定需要隔离的"红码"人员一律禁止出行。"黄码"人员禁止出行。系统通过识别个人信息对确诊病例治愈后居家观察、其他居家观察未满14天的人员和未持有健康证明的市外来(返)遂"黄码"人员,在观察期间一律禁止外出通行。
2.按要求出行人员。除"红码"、"黄码"以外的其他人员为"绿码"人员。"绿码"人员根据小区相关规定以户为单位通过扫描小区"出入通行二维码"、体温检测无异常的,依条件出入,达到出入次数的住户在规定时期内禁止出入。因工作需要到岗上班的"绿码"人员,按相关要求注册登记审核通过后,通过扫描小区"出入通行二维码"、体温检测无异常的,可随时通行。
3.应急处置。"绿码"出行人员出现咳嗽、发热、乏力等异常情况,应当做好个人防护后到就近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检查,需隔离医学观察或居家隔离观察的转为禁止出行人员,被确诊或认定为疑似的转为禁止出行人员。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责任落实。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居民健康码"系统的推广使用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各方责任。要按照"属地管理负责制"和"行业管理负责制"有关要求,全面落实辖区、行业部门、企业、个人"四方"责任,采取网格化管理和地毯式登记的方式,确保全覆盖、无死角,不落一户、不漏一人。
(二)广泛宣传使用。各级各部门要充分利用官方门户网站、广告宣传栏、电子显示屏、报刊、微信、QQ等多种形式,迅速组织本地相关部门和乡镇、街道、社区、小区向广大群众宣传推广使用"居民健康码"系统。要将热线电话在公共场所显著位置张贴,方便群众咨询。
(三)逐级督促指导。各级各部门要督促指导本辖区基层部门系统推广使用情况,严格落实人员出入登记和管理工作。在疫情防控期间,出入超市、车站、商场等公共场所和乘坐公共交通等均须扫描"出入通行二维码",显示"准予通行"的才予以放行;无智能手机的,凭小区出入证进出。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将对"居民健康码"系统推广使用情况进行检查、督导。
四、责任义务
注册"居民健康码"的人员要如实填报相关信息。对不如实填报、未主动申报异常状况、造假等行为,将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并纳入个人诚信体系。
五、其他事项
(一)"遂宁政务服务"公众号二维码
(二)咨询服务
部门单位二维码申领和获取电话:0825-2317727,18080728000
相关业务及技术咨询电话:13547796333,18080728000
遂宁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
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2020年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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