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浙广扶贫协作“6+1”工业产业园区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广元市浙广扶贫协作领导小组

关于印发《浙广扶贫协作“6+1”工业产业园区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苍溪县、旺苍县、剑阁县、青川县、昭化区、朝天区人民政府,市级相关部门,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浙广扶贫协作“6+1”工业产业园区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市委常委会审定通过。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广元市浙广扶贫协作领导小组

                (广元市浙广扶贫协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代章)

                                            2019年12月16日 

 

浙广扶贫协作“6+1”工业产业园区建设

实 施 方 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东西部扶贫协作系列决策部署,深化浙广工业产业扶贫协作,推进广元东西部扶贫协作示范市建设,在前期工作成果和充分对接基础上,结合浙广扶贫协作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在东西部扶贫协作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以扶贫协作为重心,以工业产业扶贫协作为重点,以激发内生动力为根本,以做大做强实体经济为目标,以工业产业园区建设为抓手,共建工业合作园区,加大产业合作和培育力度,推进广元东西部扶贫协作示范市建设,形成聚焦扶贫、优势互补、长期合作、实现共赢的良好局面,推进区域协调发展、协同发展和共同发展。

二、工作重点

(一)坚持“一县一主业”产业布局原则,加快建设“三门—苍溪”“仙居—旺苍”“莲都—剑阁”“吴兴—青川”“路桥—朝天”“龙泉—昭化”6个县级合作产业园,拓展提升川浙合作产业园,建成浙广扶贫协作“6+1”工业产业园区。

(二)县区每个园区规划面积不少于1000亩,加快园区规划环评,浙江划出扶贫协作资金重点支持合作产业园建设,首期投入每个合作产业园的资金不少于1000万元。

(三)川浙合作产业园在现有3000亩基础上,将新规划建设的3000亩石盘工业园整体纳入拓展区域,园区面积达到6000亩以上。

(四)“三门—苍溪”产业园重点发展以制鞋、眼镜为主的轻工制造产业;“仙居—旺苍”产业园重点发展绿色家居产业;“莲都—剑阁”产业园重点发展新能源、新材料产业;“吴兴—青川”产业园重点发展机械制造汽车配件产业;“路桥—朝天”产业园重点发展农产品加工、食品饮料产业;“龙泉—昭化”产业园重点发展绿色家居、食品饮料产业;川浙合作产业园重点发展铝制品精深加工、新材料产业。

(五)对县区合作产业园区建立浙广工业扶贫协作“扶贫资金池”。企业入驻前,每年将浙江投入我市用于共建园区资金的6%;企业入驻后,每年将浙江投入我市用于共建园区资金的5%和入驻园区企业上缴税收地方留存部分的1%,作为被帮扶县区贫困户及园区企业招聘建档立卡贫困户就业人员、低保户、残疾人等群体的帮扶后续资金,不断增强浙广扶贫协作“造血”功能。

(六)在园区建设中,积极引导浙江国有企业及社会资本参与园区基础设施和标准化厂房建设,实行政府引导、市场化运作模式。

(七)合作产业园区项目招引由浙江、广元共同负责。按照浙江制定出台的产业转移办法,支持浙江产业转移企业优先转移到广元。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相关县区人民政府、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是推进建设浙广扶贫协作“6+1”工业产业园区的责任主体,要将其作为加快新型工业化发展、奋力脱贫攻坚的重要举措,完善重点产业、重点项目、重点企业市领导联系和困难问题会商等制度。

(二)加强政策扶持。充分运用新一轮西部大开发、秦巴山区连片扶贫开发、川陕革命老区振兴发展、东西部扶贫协作等扶持政策,为园区建设和企业发展提供良好环境,支持合作产业园区主导产业发展。兑现落实已出台的减税降费、产业扶贫、招商引资、补助奖励等优惠政策。

(三)加强考核激励。将浙广扶贫协作“6+1”工业产业园区建设情况纳入年度目标绩效考核,优化目标设置,强化过程管理,及时督查通报,严格考核奖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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