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因眉山天府新区不动产登记中心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或 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1 |
川(2021)眉山天府新区不动产证明第0022952号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仁寿支行 |
抵押登记 |
眉山市仁寿县视高街道环天南路2号(金成德信·锦绣天成16#地块)9幢2单元7层2号 |
眉山天府新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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