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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街道办事处,科创局,各孵化基地:
按照《重庆两江新区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两江新区区级创业孵化基地认定和管理工作的通知》(渝两江保障发〔2021〕44号)有关要求,经查验、评审,“软通两江城市创新中心”运营单位已丧失运营能力,无法正常管理基地,现取消其区级创业孵化基地命名。
重庆两江新区社会保障局
2024年4月23日
附件下载:
渝两江保障发〔2024〕16号关于取消软通两江城市创新中心区级创业孵化基地命名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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