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因眉山天府新区不动产登记中心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或 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1 |
川(2022)眉山天府新区不动产证明第0023985号 |
曹宝玲/胡小龙 |
预告登记 |
眉山市仁寿县视高街道老君8社(圆中大溪地11号地块)2-A幢5层11号 |
眉山天府新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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