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继续实施浩电梯维护保养单位告知性登记制度的通知》的解读

截至目前,全省共有电梯78.6余万台,位列全国第四。电梯维护保养是保障电梯安全运行的重要一环,国家对电梯维护保养工作出台一系列规定,强化对电梯维护保养工作监督。为保障电梯维保质量,规范电梯维保市场良性发展,2014年原省质监局发布了《关于建立电梯维护保养单位告知性登记制度的通知》(鲁质监特字〔2014〕156号),2015年将电梯维护保养单位告知性登记制度写入《山东省特种设备安全条例》,明确规定“电梯维护保养单位在电梯所在地首次开展维护保养前,应当书面告知电梯所在地设区的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2019年省局下发《关于继续实施好电梯维护保养单位告知性登记制度的通知》(鲁市监特设规字〔2019〕6号),继续实行告知性登记制度,文件有效期至2024年10月18日。根据省政府“高效办成一件事”要求,落实省条例规定,结合5年来工作实践,我们对文件进行了修订,面向社会公开征求了意见,截至目前未收到反馈意见。

一、文件修订的主要内容

在原文件基础上,增加了网上告知性登记办理模式,制定了《电梯维护保养单位告知性登记网上办理流程》,在96333电梯应急平台增加了网上办理模块,电梯维护保养单位只需通过96333电梯应急平台提交电子材料,即可完成告知登记办理所有手续,解决了原有现场告知登记程序给企业带来的不便,提高了告知登记效率。

二、文件其他内容

一是坚持告知性登记信息动态更新。已告知性登记的电梯维护保养单位相关信息发生变化的,电梯维护保养单位应当及时在网上更新相关信息。

二是设区的市市场监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于3个工作日内在网上确认接收电梯维护保养单位提交的告知性登记相关信息,并将告知性登记信息在本部门网站向社会公开,方便社会查询。

三是各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要在开展电梯维护保养单位告知性登记工作的同时,切实加强对电梯维护保养工作质量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本通知自2024年XX月XX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9年XX月XX日。《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于继续实施好电梯维护保养单位告知性登记制度的通知》(鲁市监特设规字〔2019〕6号)同时废止。

此外,《通知》已经我局办公室公文规范化审查、法规处合法性审查、局务会集体讨论通过,根据《山东省行政程序规定》《山东省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备案规定》要求履行统一登记、统一编制登记号、统一公布的相关要求,并向省政府办公厅、省司法厅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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