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区市人民政府(管委),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依据烟台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烟台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烟政发〔2021〕7号),我市完成2023年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工作,动态更新成果已经生态环境部审核通过并予备案。现将2023年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成果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1. 2. 3. 4. 5. 烟台市生态环境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4月7日
附件1:烟台市环境管控单元图(2023年版).pdf;
附件2:烟台市环境管控单元汇总表(2023年版).pdf;
附件3:《烟台市市级生态环境总体准入清单》(2023年版).pdf;
附件4:《烟台市陆域环境管控单元生态环境准入清单》(2023年版).pdf;
附件5:《烟台市近岸海域环境管控单元生态环境准入清单》(2023年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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