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无主物处置的公告

关于无主物处置的公告

2016年1月,大渡口区公安分局在办理张辉盗窃案时,搜查到女士手表一个,背面写有“KINGTTS,K172L”等字样,戒指一个,银白色,圆形,上面有两个手型,两个手型中间是一个小小的石头,具体材质不清楚。

因案件中的当事人无法确认该女士手表和戒指的具体来源,且本案已终止调查,法院也未对该手表和戒指作出判决,现上述手表和戒指须及时处理。

2019年3月,大渡口区公安分局在办理蒋渝盗窃案时,搜查到黑色踏板二轮摩托车一辆,车身有“五羊一本”字样。

因案件中的当事人无法确认该辆摩托车的具体来源,且本案已终止调查,法院也未对该辆摩托车作出判决,现上述摩托车须及时处理。

2020年3月,大渡口区公安分局在办理刘强抢劫案时,搜查到红色普通二轮摩托车(车辆识别代码LYHZ05509J7S10846)一辆、红色普通二轮摩托车(车辆识别代码LAEF6AC82H8YP3613)。

因案件中的当事人无法确认该2辆摩托车的具体来源,且本案已终止调查,法院也未对该2辆摩托车作出判决,现上述2辆摩托车须及时处理。

请上述手表等物品的所有人或持有人在本公告发出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主动与大渡口区公安分局取得联系,接受调查。逾期未取得联系,也未接受调查的,上述手表等物品将按照无主财物进行处理。

联系地址:大渡口区春晖路街道翠柏路100号

联系电话:023-65367135

特此公告

             重庆市公安局大渡口区分局

                   2024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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