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屯镇2021年法治建设工作汇报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以来系列会议精神,加强和改进政府自身建设,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根据省、市、区三级重要文件精神,全面落实各项工作,现将我镇2021年度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把它作为普法工作的拓展和延伸,强化领导责任,健全制度建设,成立了以党委书记、镇长为组长,各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站、所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法治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形成主要领导负责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部门配合抓的工作格局。同时,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专门负责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督促检查。

一、做好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工作,高标准完成各项学习安排

党政主要负责人认真总结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工作会议精神,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在具体工作中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职责,

全面落实领导干部会前学法制度,主要领导逢会必讲法治政府建设,坚持做到“四个亲自”,班子其他成员对分管领域的各项工作及时安排和督促,积极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提供组织保障。二是认真组织学习,树牢法治观念。通过召开党委中心组专题学习研讨会、在学习强国平台竞学等方式,系统学习宪法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学习掌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增强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法治建设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市、区关于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系列文件精神的思想自觉性和行动自觉性,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和水平。

我镇全面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同时,也进行法治讲座,制定学习计划并加强监督指导。同时多次在党委会、政府镇长办公会安排法治建设工作。党委、政府定期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情况;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解决法治领域的突出问题情况。根据安排,领导干部年终述法,全体机关干部年中述职述法。

加强培训,提升工作能力。为提高干部的法治政府建设水平,我镇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的同时组织干部学习法律法规,大力倡导干部自学,积极引导工作人员学法、守法,树立严格的依法办事理念,不断增强我镇干部法治政府建设意识,做到合法行政、合理行政、权责统一、高效便民,促进我镇形成一个依法办事、公平公正的良好局面。

二、多种举措并行,推进法治全面提升

坚持全方位多形式宣传教育。深入宣传贯彻上级工作部署,大力宣传党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充分利用“三月普法月”、“3.15”消费者权益日、“6.26”戒毒日、“12.4”宪法日、敬老月等重要时段通过“三遍访”民情书记走访、法律顾问法治讲座、网格员入户讲解、微信群、党员大会等宣传《民法典》《防诈骗知识》《宪法》《疫情防控知识》,悬挂宣传标语10余副,发放宣传单4000余份,切实增强全镇群众法治观念。

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通过主动审查、被动审查、重点审查等方式坚决纠正违法违规问题,切实增强备案审查实效,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究”。三是加强重大事项决策合法性审查。镇党委、政府坚持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对党委的重点问题、政府的难点问题、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等重大事项,始终坚持民主集中制,进行决策前合法性咨询论证,审查并集体讨论决定。

我镇着重突出“3+”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的作用,推进乡村法治工作的进一步开展。今年4月,在镇党委指导下经过严格的流程高标准选拔学法带头人、释法明白人、用法领路人共106人。党委政府分管领导和司法所共同开会制定了法治带头人和法律明白人履职、培训、管理、考核等方面内容,明确人员责任和工作要求。根据研究,全镇用法领路人每月向镇政府汇报工作,每季度开展学法带头人、释法明白人、用法领路人培训,主要由相关领导及法律顾问授课。

依法调处矛盾纠纷。2021年,我镇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加强完善镇、村矛盾纠纷排查、调解、处置、督办和考核机制,对矛盾纠纷排查调解实行动态管理,做到情况明、底数清,有效提高矛盾纠纷的调解率和调解成功率。

2021年以来,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镇充分发挥自身的优势和特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还存在一定的差距和不足,如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推进过程中,组织全员法治培训学习次数较少,部分干部职工对普法工作思想不够重视,法治学习主动性、自觉性不够。主要原因:重形式轻成效,未深入开展法治培训。下一年,全镇继续提升法治意识,狠抓责任落实。加强法治教育,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牢固树立法治意识,增强运用法律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推进各项工作走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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