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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8日下午,市政府新闻办组织召开济宁市政府政策例行吹风会(第4场)。解读《济宁市住房公积金2023年年度报告》,并回答记者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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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前观看宣传片)
住房公积金制度经过20多年的不断发展,已成为住房保障体系建设的重要力量。我市住房公积金工作持续向好、不断进步,取得了一定成效。
按照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以及住建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关于健全住房公积金信息披露制度的通知》有关规定,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要建立健全住房公积金信息披露制度,采用年度报告等形式,披露住房公积金业务运行、财务数据、资产风险、社会经济效益等信息,有效保障缴存单位和缴存职工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切实提高管理效率和服务水平。《济宁市住房公积金2023年年度报告》全面反映了过去一年我市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管理、服务等各方面情况,是我市住房公积金制度运行的重要年度总结,也是社会各界了解住房公积金政策执行效果、评估其在支持职工住房消费、保障民生等方面作用的重要参考。《济宁市住房公积金2023年年度报告》已经济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第28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就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归集金额稳步增长,缴存覆盖面和政策惠及人群进一步扩大
2023年,济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组织开展“进千企访万家归集扩面专项行动”,进企业、进园区、进社区,面对面宣传推广住房公积金政策,不断增强企业和职工对住房公积金制度的知晓率和认可度。同时,加大新市民、青年人、返乡务工人员等群体的建缴力度,利用“爱山东”平台开通灵活就业人员网上开户渠道,实现灵活就业人员缴存开户“全程网办”,灵活就业人员设立住房公积金账户后,享有与单位缴存职工同等的提取、贷款政策。
2023年,全年归集住房公积金124.11亿元,同比增长7.41%。新开户单位1691家;新开户职工5.31万人;实缴单位12245家,同比增长5.50%;实缴职工67.67万人,同比增长0.98%。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缴存人数、年缴存额均实现正增长,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面及惠及人数稳步提升。
二、租购并举加速建立,提取额度不断增长
贯彻落实“租购并举”住房制度,2023年,中心两次优化调整住房消费提取政策,放宽了住房消费的提取条件、提取频次及额度,支持缴存职工租赁住房需求。调整后,双缴存职工家庭、多子女家庭年租房提取最高额度分别提高至2.16万元、2.4万元。
2023年,26.25万名缴存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额86.96亿元,同比增长32.44%;提取额占当年缴存额的70.07%,比上年增加13.25个百分点。2023年末,提取总额648.31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5.49%。
三、信贷政策持续优化,职工购房压力进一步减轻
主动适应新形势,加大政策供给、激活住房消费潜力,2023年,持续优化住房公积金信贷政策,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稳定房地产市场发展和保障改善民生的作用。全年共发放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1.06万笔、49.43亿元,支持职工购建房136.98万平方米;职工通过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可节约购房利息支出65081.83万元。
住房公积金贷款结构不断优化。职工贷款笔数中,购房建筑面积90(含)平方米以下占4.92%,90至144(含)平方米占77.7%,144平方米以上占17.38%。购买新房占65.09%,购买二手房占34.91%。重点支持刚性住房需求,购买首套住房申请贷款占84.81%,购买二套住房申请贷款占15.19%。
住房公积金贷款青年群体占比较高。贷款职工中,30岁(含)以下占30.88%,30岁至40岁(含)占47.45%,40岁至50岁(含)占17.04%,50岁以上占4.63%。
四、聚焦高水平安全,风险防控本领显著增强
开展合规文化“巩固提升年”活动,建立健全《岗位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运行规程》等一系列内控制度,促进风险防控能力全面提升。上线审贷分离业务系统,有效提高贷款质量。坚持不懈控增量、化存量,逾期催收成效明显。2023年末,贷款逾期率和逾期金额双双“清零”,逾期率控制水平连续两年保持全省第1。
五、全力保障资金保值增值,服务社会经济发展
动态调整资金存量结构,合理配置长、中、短期资金存储规模,减少账面活期资金,增加定期存款资金总量,提高资金业务收入。2023年,实现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54132.75万元,同比增长4.17%。2023年的增值收益在提取管理费用后,全部用于城市廉租住房建设补充资金,共计50663.32万元。在住房保障体系建设中发挥了基础性作用,有效助力了我市经济社会发展。
为促进房地产市场的平稳发展,更好的满足职工需求,去年我们从贷款额度、首付比例、缴存时间系数、余额倍数、提取条件等多个方面调整了住房公积金政策,通过政策赋能,助力职工实现安居梦。
一是出台《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部分政策的通知》,将双缴存职工家庭、多子女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提高至80万元,单缴存职工家庭贷款最高额度提高至50万元;首套房、二套房最低首付款比例分别降至20%和30%;取消首次公积金贷款还清12个月以上才能再次申请公积金贷款的限制。
二是出台《关于调整缴存时间系数及余额倍数的通知》,缴存时间系数统一调整为1,余额倍数调整为20,并动态调整。
三是出台《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异地个人住房贷款政策的通知》,异地贷款取消了本市户籍和工作所在地限制。
四是出台《关于修订〈济宁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部分条款的通知》,主要是对购买自住住房提取、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提取、租房提取以及老旧小区加装电梯提取住房公积金等4类情形的提取条件、频次及额度进行放宽,对提取材料进一步减免;同时取消了“保一限二禁三”的差别化提取政策。符合老旧小区改造加装电梯的,明确可以提取职工及配偶、子女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
同时,我们通过不断优化服务,实现服务赋能,不断为职工提供高质量的服务,提升职工的满意度和幸福感。
一是推进12329住房公积金热线数字化、规范化管理,制定10余项内部管理制度,线上解决网络问政事项530个,热线解答群众问题10万余件,办结率100%;济宁12329热线全省抽测接通率达98.49%,保持全省第一方阵。
二是推广线上业务办理渠道、办理流程,制作公积金线上业务办理指南,全国住房公积金服务平台推广指南,住房公积金个人证明事项“亮码可办”指南,通过多种渠道进行推广宣传,增加住房公积金数字化发展成果的惠及面。
三是不断扩大“跨省通办”业务范围,压缩“代收代办”“两地联办”时限,做到“即接即转”“即转即办”。2023年共办理各类跨省、跨域业务4869笔,提供相关咨询服务3000多次,其中提取类业务1030笔,提取1.03亿元,为8000多名职工节省了时间和经济成本。
四是持续推进“爱山东”迁移工作。以“爱山东”为同一品牌政务服务新模式,完成了31个业务点与“爱山东”中台对接,实现了通过中台办理业务的新模式。
五是推进“黄河链”建设工作。在“济宁链”基础上接入“黄河链”,实现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个人异地贷款缴存证明、个人贷款结清证明资源上链,通过打造“链上申领、链上授权、链上流转、链上办理”模式,实现住房公积金业务跨部门、跨地域“无证明”通办。省内沿黄9地市缴存职工办理公积金异地贷款业务,无需再前往缴存地中心开具《异地贷款缴存使用证明》,只需在链上申领并授权给贷款地中心,实现两地事一地办。
现场答记者问环节
大众网记者
近期我市优化调整了一系列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请问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相比之前有哪些新变化?
闫雪梅
为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进一步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保障作用,去年以来,济宁住房公积金中心在贷款政策方面进行了一系列优化,今年又进行了重大调整,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提升公积金缴存职工购房能力,提高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调整额度计算方式。
一是按照多缴多贷的原则,双缴存职工家庭、多子女家庭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提高至80万元,单缴存职工家庭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提高至50万元。二是调整缴存时间系数及余额倍数,余额倍数统一调整为20倍,自今年3月1日起,余额倍数由20倍提高至25倍,并依据个贷率情况动态调整。
(二)减轻职工购房资金压力。
一是放宽房屋套数认定标准。二是降低贷款首付款比例,首套房最低首付款比例降至20%,二套房最低首付款比例降至30%。三是取消首次住房公积金贷款还清12个月以上才能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限制。四是将借款条件由建立公积金账户、按时足额缴存公积金满12个月缩短为6个月;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长期限由25年延长至30年。
(三)充分满足异地缴存职工购房需求,全面推行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业务。
异地贷款取消本市户籍和工作地限制,不再要求借款申请人及其配偶其中一方户籍或工作所在地在济宁市行政区域内。
齐鲁晚报记者
最近在济宁公积金中心官网上看到了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的征求意见稿,请简单介绍一下住房公积金贷款新政调整内容,谢谢!
闫雪梅
为进一步支持多子女家庭住房需求,助力房地产业向新发展模式平稳过渡,济宁住房公积金中心出台了《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的通知》,针对多子女家庭,购买首套或二套自住住房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提高至100万元;购买高品质住宅的职工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提高至90万元。同时符合以上两种情形的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取最高限额,不做累加。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通过线上线下等多种渠道广泛开展政策宣传,同步做好政策解读,持续扩大政策的影响力和渗透力,帮助职工群众准确把握住房公积金政策的最新动态,及时享受优惠政策。
济宁日报记者
为解决群众异地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两地跑”、“折返跑”的难点问题,济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采取了哪些创新性做法?
高 晴
全市23个住房公积金办事网点均开设“跨省通办”专窗,并且配备了专职人员。我们对所有专窗进行规范化管理,确保:为“全程网办”业务提供政策咨询、申报辅导、沟通协调服务;为线下办理业务提供代收代办、引导教办、错时延时服务;对于受理的“跨省通办”业务作出即收即办、即接即转的服务承诺。“窗口协助帮办、数据线上跑路、快递线下配送”的工作模式,“跨省通办”事项线上线下“同事同标”,使得服务效能不断提升,覆盖人群不断扩大,获得了群众的广泛好评。
2023年,在原有“跨省通办”服务工作的基础上,将《职工缴存证明》《异地贷款缴存使用证明》《贷款结清证明》等个人证明,统一整合为《住房公积金业务办理个人信息表》,并且使用“电子码”代替原有3项纸质证明,实现住房公积金个人证明事项“亮码可办”。
异地缴存职工到济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贷款等住房公积金业务时,只需在业务办理现场登录“全国住房公积金公共服务平台”微信小程序,操作生成“个人业务办理电子码”,即可办理相关业务,既保护了个人隐私,又保证了内容真实,真正实现数据的可用不可见。
作为推进数字政府建设的重要领域,住房公积金“跨省通办”和“亮码可办”也是住建部推动住房公积金事业数字化转型的重要实践。4月15日,济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创新数字化在住房公积金服务领域应用场景,上线了“数字人”智能客服。
今后,济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以数字化发展为依托,不断丰富“跨省通办”工作的服务范围和服务场景,让公积金“跨省通办”业务更加好办易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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