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企业:
按照《关于加快促进服务型制造业发展的实施意见》(鲁工信产〔2021〕13号)要求,现开展2024年省级服务型制造示范遴选工作。
一、遴选类别
山东省服务型制造示范遴选包括示范企业和平台两个类别。
(1)示范企业。申报企业应为具有鲜明服务型制造特点的制造业企业;应通过战略规划、组织保障、技术创新、流程再造、市场拓展、人才培养等措施进行服务型制造转型升级,并取得显著成效;在本行业或相关领域内,其制造能力和技术水平、服务能力与水平具有一定优势;主营业务收入中服务收入达到30%以上。
(2)示范平台。申报平台应为从制造业企业衍生出的服务平台或第三方专业服务平台,包括应用服务提供商;有稳定的管理团队和人才队伍;有明确的发展规划和年度服务目标;有健全的管理制度、规范的服务流程、完善的服务质量保证措施,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必要的服务设施、仪器设备等。平台投入运营1年以上,累计服务企业100家以上。
申报单位应符合服务型制造示范遴选条件(附件1),并按要求编制《山东省服务型制造示范申报材料》(附件2)。
二、工作要求
(一)申报单位须对填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高新区工信商务局将做好对材料的审核工作,请各企业于4月29日前将汇总表(附件3)、申报材料纸质1份及电子版报工信商务局技改科。有意向申报的企业请提前联系告知我们。
联系电话:3582746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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