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为了保证市场主体资格的连续性,促进市场经济基础的稳定和投资者经营活力,宜宾市出台了《宜宾市市场主体“歇业一件事”实施方案(试行)》(下称《实施方案》,允许市场主体在经营遇到困难时申请歇业,帮助市场主体缓解经营压力,渡过临时性难关。
问:哪些市场主体可以办理歇业?
有限公司、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市场主体均可办理歇业。
问:哪些情况下可以办理歇业?
因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原因造成经营困难的,市场主体可以自主决定在一定时期内歇业。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问:市场主体如何办理“歇业一件事”?
市场主体决定歇业,应当在歇业前向市场监管部门办理备案。市场监管部门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歇业期限、法律文书送达地址等信息。线上申请的,申请人可通过四川省政务服务网“一件事服务”专区进入“歇业一件事”提交申请材料;线下申请的,申请人可通过全市各级政务中心“歇业一件事”窗口提交歇业申请。市场主体办理歇业备案,应当提交以下申请材料:《市场主体歇业备案申请书》和《歇业备案承诺书》。
问:市场主体歇业期限是多久?
市场主体歇业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3年。
问:针对歇业市场主体,在社保、医保、税务、公积金等事项上有什么政策支持吗?
根据《实施方案》规定:税务部门在接收到市场监管部门推送的市场主体歇业备案信息后,自动同步歇业备案信息,自动开展登记归类,并按税务部门歇业管理规定开展后续管理;公积金中心做好住房公积金“单位账户封存”业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在接收到市场主体歇业备案信息后,对歇业市场主体已完成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欠费清缴的,同步办理缴费人员减少;医保部门在接收到市场主体歇业备案信息后,按政策规定为歇业市场主体办理单位参保登记(暂停参保)业务,同步为该歇业市场主体所有在职职工办理参保登记(减少);若歇业市场主体存在欠缴医保费(含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补充医疗保险等)情形的,需按规定补齐欠费后才能办理相关业务。
文章内容来自网络,如有侵权,联系删除、联系电话:023-85238885
参与评论
请回复有价值的信息,无意义的评论将很快被删除,账号将被禁止发言。
评论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