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青岛市市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行政处罚决定履行催告书
青南市监罚催〔2023〕35号
山东中健健身发展有限公司青岛香港中路店:
本局于2023年9月8日对你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行政处罚决定书》青南市监处罚〔2023〕35号)。你在法定期限内对该《行政处罚决定书》确定的下列义务没有履行:
罚款30000元。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本局现催告你自收到本催告书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按照该《行政处罚决定书》确定的方式依法履行上述义务。
收到本催告书后,你有权进行陈述、申辩。无正当理由逾期仍不履行上述义务的,本局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联系人:杨松 联系电话:0532-85887022
联系地址:青岛市市南区台湾路4号商务楼218室
青岛市市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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