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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经信环资〔2024〕55号
省直相关部门,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局、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局、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经省政府同意,现将《四川省建材行业碳达峰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四川省生态环境厅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4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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