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
解读
资讯
工业快报
政策快报
微信扫码分享
各区(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枣庄高新区国土住建局,建筑市场各方主体:
经研究决定,自即日起废止《枣庄市建筑施工企业、工程监理企业信用评价实施细则》《枣庄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信用评价考核管理细则(试行)》等2个文件,根据以上文件公布的信用评价结果同时废止。
枣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4月18日
文章内容来自网络,如有侵权,联系删除、联系电话:023-85238885
上一篇:滨海街道:排查罂粟种植打造“无毒社区”
下一篇:关于印发全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2024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检查计划的通知
23:17:56
增强制造业绿色发展内生动力
云南:科创与产业深度融合 激发区域发展新动能
精益管理与数字化相结合
人工智能中小企业发展仍面临三大隐忧
中央财政已预下达2025年消费品以旧换新首批资金810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