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首次登记公告(新民王友富)

编号:510300202404170070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自贡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农村产权登记科
联系方式:0813-2402729
序号 权利人 不动产
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
面积
用途 备注
1 王友富等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大安区新民镇詹家村1组 510304106207JC
60105F00010001
土地面积90.00平方米,房屋面积149.01平方米 住宅  
公告单位:自贡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 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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