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咸阳市财政局关于对2023年度获得省级县域工业集中区发展专项资金支持项目竣工验收的通知

各有关县市区工局(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财政局、园区管委会:

为有效发挥财政专项资金的引导作用,不断提升县域工业集中区承载能力,按照省市县域工业集中区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管理办法的要求,市工信局会同市财政局决定对2023年度获得省县域工业集中区发展专项资金支持项目进行竣工验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验收范围

1、2023年度获得省级县域工业集中区发展专项资金支持项目

2、获得省级认定的特色专业园区的建设实施情况。

二、验收时间及方式

拟定20247月开始,每个县安排一天时间,具体检查验收时间以电话通知为准。检查验收以查看资料和现场查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三、验收依据、内容和标准

(一)验收依据

1、《陕西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2、项目建设单位申报项目时的《项目资金申请报告》、项目建设单位申报项目承诺书。

(二)项目验收内容

1、项目建设完成情况。包括:项目名称、建设起止年月、建设内容完成情况、项目总投资完成情况等。

2、项目建成后各项指标实现情况。完成《项目资金申请报告》中提出的各项指标,项目是否达到预期经济指标情况以及项目建成后的经济和社会效益分析

3、省级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情况。主要检查财政资金拨付、使用和账务处理是否规范合理等情况;专项资金拨付和使用情况项目完成后审计情况

(三)检查验收标准

(1) 项目实施完成后基本达到预期目标。       

(2) 项目执行和资金使用情况良好。项目执行中经费落实、使用得当,无截留、挪用和挤占等现象发生,财务管理制度健全,账目清楚,财务决算报表规范。

(3) 对未来发展较好预期。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通过验收

1)专项资金使用中有挪用、截留等违规行为;

2)项目单位提供的验收文件、资料、数据等不真实;

3)未完成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中所提出的建设任务;

4)未经批准,擅自变更项目建设内容;

5)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

四、检查验收需提供资料

获得省级县域工业集中区发展专项资金支持项目竣工验收所需提供的资料,并按以下顺序装订成册。

1、县市区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申请竣工验收报告及项目执行情况表和验收意见表(附1、附2)

2、项目建设单位的项目申请验收报告。主要包括项目单位基本情况、项目实施情况、资金拨付使用情况、产生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和存在问题及建议

3、申报项目时的《项目资金申请报告》、项目单位签订的《项目建设承诺书》。

4、项目竣工决算报告(包括项目概(预)算执行情况及投资效果),项目资金拨付文件、拨付凭证及收款凭证、财务报表等。

5、具备良好信誉的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项目专项审计报告(包括项目总投资、财政扶持资金到位和使用情况等)。

6、项目绩效评价表(附3)

7、其它相关资料。

五、对省级认定的特色专业园区重点检查督导产业园区项目建设实施情况。

工作要求

1、各有关县市区工信局(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财政局园区管委会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验收准备工作。项目单位负责人在座谈会上要以书面形式汇报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情况,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2、对获得省级县域工业集中区发展专项资金扶持的项目,要严格按照国家、省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将项目验收相关资料装订成册(统一胶印简装),一式4份分别上报市工信局和市财政局各2份。

3、在检查验收中,发现有弄虚作假,变相套取省市专项资金的项目,将严肃处理,并收回专项资金,在以后两年内不再予以支持。

联系咨询方式

市工信局:电话:32086682

市财政局:电话:33577995

附件:(附件可在市工信局通知公告栏处下载)

1、陕西省县域工业集中区发展专项资金项目执行情况表

2、陕西省县域工业集中区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竣工验收意

见表

3、省级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绩效目标评价表

附件123.zip



咸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咸阳市财政局

                                      2024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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