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山东省济南市莱芜区徐家峪矿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通过审查的公告

根据《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等有关规定,《山东省济南市莱芜区徐家峪矿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通过审查,公示期间无异议,现予公告。

济南市莱芜区自然资源局

2024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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