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李淑敏(37252219******4947)申请位于阳谷县黄山北路201号颐正苑小区1号楼2单元201室,10号储藏室,不动产证号为:鲁(2018)阳谷县不动产权第0005352号不动产权继承登记,本登记机构根据当事人提供的有关继承证明材料,经初步查验、询问,被继承人张金庆(37252219******4912)名下的上述不动产权份额由李淑敏一人继承,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的有关规定,现公告如下:
将位于阳谷县黄山北路201号颐正苑小区1号楼2单元201室,10号储藏室,不动产证号为:鲁(2018)阳谷县不动产权第0005352号的不动产权张金庆所占份额确定给李淑敏,如有异议者,请在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阳谷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异议。逾期无异议的或异议不成立,本机构将直接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0635-7131353
阳谷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0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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