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专家:山东省标准化研究院 高级讲师 董宏
一、《山东省资质认定检验检测机构信用风险分类管理办法》出台的必要性
为进一步规范我省检验检测行业秩序,提升精准监管、智慧监管水平,2022年4月,山东省市场监管局出台了《山东省资质认定检验检测机构信用风险分类管理办法(试行)》(鲁市监认规字〔2022〕1号)。省、市、县三级市场监管部门通过全面实施该管理办法,检验检测机构日常监管更加科学有效,发现问题比例显著提高,监管效能大幅提升,切实提高了行业治理能力,因此对该试行办法修订后继续实施。
二、起草依据
该文件依据《市场监管总局关于推进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进一步提升监管效能的意见》(国市监信发〔2022〕6号)《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推进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进一步提升监管效能的实施意见》(鲁市监信字〔2022〕39号)等制定。
三、主要内容及特点解读
《管理办法》共五章二十一条。
第一章总则部分。规定了制定目的和依据、信用风险分类的定义、职责分工和基本原则等四个方面的内容。《管理办法》明确分类管理遵循科学合理、客观公正、分类实施、内部评价、协同运用的原则,分类结果将作为各级市场监管部门配置监管资源,实施差异化监管的重要依据。
第二章信用风险分类监管部分。规定了分类指标、分类类别,A、B、C、D四类机构的分类标准依据等七个方面的内容。确定从资质认定、监督检查、投诉举报、质量体系运行、能力验证、统计年报和基础信息等七个维度建立信用风险分类指标体系,将机构分为A、B、C、D。坚持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原则,成立不满一年的机构,起始默认类别为B类;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直接定性为D类,分类更加科学规范。
第三章差异化监管措施部分。规定了结果运用,A、B、C、D具体差异化监管措施和激励措施等六个方面的内容。本次修订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关于推进信用风险分类管理的最新要求,对差异化监管措施等内容进行了修订完善。
第四、五章分别规定了责任追究和实施日期。
文章内容来自网络,如有侵权,联系删除、联系电话:023-85238885
参与评论
请回复有价值的信息,无意义的评论将很快被删除,账号将被禁止发言。
评论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