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四川省商务厅四川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四川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关于印发的通知》(川财税[2022)9号)规定,公布我市2023年度承担市级有关部门委托商品储备业务的储备管理公司及其直属库名单。名单所列企业,可按规定享受《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延续执行部分国家商品储备税收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8号)相关税收优惠政策。
特此通知。
2024年4月1日
附:宜宾市2023年度承担市级有关部门委托商品储备业务的储备管理公司及其直属库名单
宜宾黄桷庄粮油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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