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涪陵区林业局公告涪林注字〔2024〕第2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一)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及《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林木种子经营行政许可监督检查办法》规定,我局决定对有效期满未延续的涪陵区跃进门苗木场、重庆佳杉林业发展有限公司等的《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予以注销(详见附件)。从即日起,被注销的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正、副本)停止使用。

特此公告。

附件:被注销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生产经营者名单



重庆市涪陵区林业局  

2024年4月 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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