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加强对扶贫资金的管理和监督,提高扶贫资金使用的透明度,切实维护群众的利益,经各级审核、村级公示,结合我市实际,现将2023年秋季雨露计划项目拟补助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10天(2024年04月15日至2024年04月25日)。公告期间,如反映公告内容存在问题,请在公告期内向新泰市乡村振兴局提出意见。
监督电话:0538-7229859 电子邮箱:xtsfpb@ta.shandong.cn
新泰市乡村振兴局
2024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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