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山东省适应气候变化行动方案2035的通知

    各市生态环境局、发展改革委、科技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和林业主管部门、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市管理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农业农村局、文化和旅游局、卫生健康委、应急局、大数据局、能源局、气象局,沿海各市海洋主管局、人民银行各市分行:

    现将《山东省适应气候变化行动方案2035》印发给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

    http://xxgk.sdein.gov.cn/zfwj/lhf/202401/t20240103_462837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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