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聊城市人民政府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为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 , 推进科学 、民 主 、依法决策 , 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山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等有关规定 ,现将《聊城市人民政府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予以公布 ,并将相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

   一 、列入目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应当履行公众参与 、专家论证 、风险评估 、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 。

   二 、各决策事项承办单位要压实责任 ,认真做好决策草案拟定等工作 ,及时将决策草案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决策草案未经合法性审查或者经审查不合法的 , 不得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 。

        附件 :聊城市人民政府 2024 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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