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继续执行《关于进一步完善经济困难老年人补贴制度的通知》的通知

各县区民政局、财政局,临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民政卫生工作办公室、财政金融办公室,临沂沂河新区社会保障办公室、财政金融局:

为确保经济困难老年人补贴及时、足额发放,经研究决定,自2024年2月起,继续执行《关于进一步完善经济困难老年人补贴制度的通知》(临民〔2021〕2号),请抓好贯彻落实。后续将根据上级政策变化情况适时进行调整。

 

临沂市民政局 临沂市财政局

2024年2月18日

(此件主动公开)

文章内容来自网络,如有侵权,联系删除、联系电话:023-852388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