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田河湖长制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明确蓝田县域内山区河道名录及“四个责任人”的通知

各镇街:

按照西安市水务局关于转发省水利厅办公室《关于加强全省山区河道管理的通知》的通知要求,蓝田县水务局高度重视,结合我县河流实际分布状况、河湖长管理现状及水灾害防御情况,明确了相关山区河道名录和河流四个责任人相关信息,现随文印发给你们,请各相关责任人按照职责切实履职,维护我县良好河水域生态环境。

特此通知。

附件:

                 1.蓝田县山区河道名录.xlsx

          2.蓝田县山区河道四个责任人.xlsx



蓝田河湖长制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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