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职工劳动权益被侵害的,如何依法维权?

女职工劳动权益被侵害的,如何依法维权?

2024-04-08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规定,侵害女职工合法权益的,女职工可以依法投诉、举报、申诉,依法向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机构申请调解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转载来源:“中国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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