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经省政府研究同意,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等13部门联合印发《加强新时代山东省革命文物保护利用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着力推动各级各部门树立保护文物也是政绩的科学理念,充分发挥革命文物推动新时代现代化强省建设的重要作用,统筹做好革命文物保护与经济社会发展。
《若干措施》提出五大方面15条措施。
一是强化保护管理。结合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做好革命文物资源专项调查,持续公布山东省革命文物名录,增补一批革命文物为主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实施一批乡村革命文物、抗战遗址遗迹为主的保护展示项目。
二是强化研究阐释。支持国家革命文物协同研究中心建设工作,探索开展省级革命文物协同研究中心培育建设工作。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党校等研究机构推出一批有深度、有分量的研究成果。
三是强化展览推介。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抗战胜利80周年等重要节点推出一批革命文物精品展览。做优做强“山东省红色文化主题月”文化活动品牌。
四是强化融合发展。大力发展革命文物研学旅游,打造革命文物主题游径。深化开展山东省红色文化特色村培育工作,探索革命遗址保护与乡村休闲度假、农业特色产业发展相结合。
五是强化保障措施。落实好政府主体责任,形成相关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的强大合力。各级财政加大对革命文物支持力度,探索利用政府债券、公益保险、捐助捐赠等方式开展建筑类革命文物保护。切实加强基层革命文物人才队伍建设,开展精准交流培训和业务培训,全面提升从业人员的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
下一步,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将会同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协同推进实施,督促地方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强化落实,确保《若干措施》落地见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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