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妇幼保健院关于广元市托育综合服务中心、广元市妇幼保健院附属幼儿园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水利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加强水土保持监管的意见》(水保〔2019160号)和《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的通知》(办水保〔2020160号)等规定,我单位20242月组织编制了《广元市托育综合服务中心、广元市妇幼保健院附属幼儿园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从省水利厅水土保持方案专家库中自行选取了一名专家(专家编号:CSZ-ST019;姓名:田淮)对方案进行了评审。现将专家复核通过的《广元市托育综合服务中心、广元市妇幼保健院附属幼儿园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附专家意见)予以公开,欢迎社会各界人士监督。若有问题反映,请来电或来函联系,也可向水土保持方案备案部门(监督部门)反映。

一、项目基本概况

广元市托育综合服务中心、广元市妇幼保健院附属幼儿园建设项目位于广元市利州区东坝街道新民街西段,中心位置地理坐标为105°50'14.6720"E32°26'14.9140"N建设单位为广元市妇幼保健院。本项目规划建设净用地面积约为4716.12m2,总建筑面积约8405.22m2,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5660.07m2,地下室建筑面积约2745.15m2,容积率1.2本工程由1栋多层2个结构单元及一层地下车库组成;左侧单元四层,右侧单元三层。

本工程设计静态总投资8500万元,其中土建投资4465.62万元。本工程资金来源于争取上级补助资金、地方配套及自筹等。本工程总占地面积为0.47hm2,全为永久占地,项目原始占地类型为其他土地(空闲地)、交通运输用地。本项目土石方开挖总量为2.27m3,土石方回填总量为0.502m3(含表土回覆0.052m3),弃方2.01m3,借方0.242m3(含表土0.052m3)。项目弃方外运至利州区龙潭乡元山弃土场堆存,施工后期借方从项目区周边合法料场购买。项目已20242开工建设,预计20252完工,本项目总工期12个月。

二、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202442日至2024416日(不少于10工作日)。

    公司联系人:周薇联系电话:13908120398

    水土保持方案备案部门(广元市水利局)联系人:董先生,监督电话:0839-3263745


附件:1.广元市托育综合服务中心、广元市妇幼保健院附属幼儿园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

2.广元市托育综合服务中心、广元市妇幼保健院附属幼儿园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审查意见

 

广元市妇幼保健院

202442

附件:
附件1:广元市托育综合服务中心、广元市妇幼保健院附属幼儿园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pdf
附件2:广元市托育综合服务中心、广元市妇幼保健院附属幼儿园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审查意见.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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