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水利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加强水土保持监管的意见》(水保〔2019〕160号)和《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的通知》(办水保〔2020〕160号)等规定,我单位于2024年2月组织编制了《广元市托育综合服务中心、广元市妇幼保健院附属幼儿园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从省水利厅水土保持方案专家库中自行选取了一名专家(专家编号:CSZ-ST019;姓名:田淮)对方案进行了评审。现将专家复核通过的《广元市托育综合服务中心、广元市妇幼保健院附属幼儿园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附专家意见)予以公开,欢迎社会各界人士监督。若有问题反映,请来电或来函联系,也可向水土保持方案备案部门(监督部门)反映。
一、项目基本概况
广元市托育综合服务中心、广元市妇幼保健院附属幼儿园建设项目位于广元市利州区东坝街道新民街西段,中心位置地理坐标为105°50'14.6720"E,32°26'14.9140"N。建设单位为广元市妇幼保健院。本项目规划建设净用地面积约为4716.12m2,总建筑面积约8405.22m2,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5660.07m2,地下室建筑面积约2745.15m2,容积率1.2。本工程由1栋多层2个结构单元及一层地下车库组成;左侧单元四层,右侧单元三层。
本工程设计静态总投资8500万元,其中土建投资4465.62万元。本工程资金来源于争取上级补助资金、地方配套及自筹等。本工程总占地面积为0.47hm2,全为永久占地,项目原始占地类型为其他土地(空闲地)、交通运输用地。本项目土石方开挖总量为2.27万m3,土石方回填总量为0.502万m3(含表土回覆0.052万m3),弃方2.01万m3,借方0.242万m3(含表土0.052万m3)。项目弃方外运至利州区龙潭乡元山弃土场堆存,施工后期借方从项目区周边合法料场购买。本项目已于2024年2月开工建设,预计2025年2月完工,本项目总工期12个月。
二、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2024年4月2日至2024年4月16日(不少于10工作日)。
公司联系人:周薇,联系电话:13908120398。
水土保持方案备案部门(广元市水利局)联系人:董先生,监督电话:0839-3263745。
附件:1.广元市托育综合服务中心、广元市妇幼保健院附属幼儿园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
2.广元市托育综合服务中心、广元市妇幼保健院附属幼儿园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审查意见
广元市妇幼保健院
2024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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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广元市托育综合服务中心、广元市妇幼保健院附属幼儿园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pd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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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广元市托育综合服务中心、广元市妇幼保健院附属幼儿园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审查意见.pd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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