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永美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声明

李永美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声明

李永美(身份证号码:5002**********0403)因保管不善将渝(2018)巫山县不动产权第00092****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申请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声明人:李永美  

2024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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