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解读《威海市人才年金试点工作实施方案》2

中国人寿山东省分公司企业年金部总经理韩静对《威海市人才年金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进行解读:

问:人才年金的资金来源和筹资规模是如何规定的?

答:人才年金所需费用由企业和职工个人共同缴纳。企业缴费不超过参加计划职工的工资总额的8%,企业和职工个人缴费合计不超过参加计划职工的工资总额的12%。具体所需费用,由企业和职工一方协商确定。职工个人缴费由企业从职工个人工资中代扣代缴。


问:怎样办理人才年金?

答:1.制定人才年金方案。企业与职工一方通过集体协商确定,并制定人才年金方案。人才年金方案应提交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通过。

       2.人才年金方案备案。用人单位向所在地县级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提交书面申请,并提供《人才年金方案》、参加人员名单、民主程序决议等材料,进行备案。

       3.建立人才年金计划。用人单位持县级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备案结果,按规定办理人才年金基金管理合同签订等相关手续后,实施人才年金。


问:人才年金的领取方式有哪些?

答:一是倡导按月领取,有利于发挥人才年金长期养老保险的作用。二是允许分次领取,有利于退休人员根据本人人才年金个人账户资金额,结合企业年金个人所得税政策和自己的需要,选择合适的领取次数。三是保留了一次性领取方式,更加人性化,给予退休人员更多选择。四是可以购买商业养老保险产品,进一步丰富补充养老保险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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