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东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
2024年第2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和山东省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安排,为进一步保障食品安全,东营市市场监管局对粮食加工品、食用农产品、食用油及速冻食品等共203批次样品进行了监督抽检,其中食用农产品、复用餐饮具、水产制品等6批次样品不合格。有关情况通告如下(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具体信息见附件2)。
一、农兽药残留超标问题
(一)广饶县丁庄街道李乐牛羊肉销售店销售的生牛肉,土霉素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广饶县大码头镇鸿运超市销售的生猪肉,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河口区中泰酒水商店销售的芹菜,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四)东营华东文化创意有限公司使用的复用筷子,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五)东营区灶味儿小锅台店使用的复用餐具,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六)广饶县大王镇墭华超市销售的咸鲅鱼,组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当地市场监管部门已责令生产经营者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下架不合格产品,控制风险,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涉及的不合格产品已按要求开展核查处置工作。
特此通告。
东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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