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区关于开展人工防雹降雨工作的公告

开展人工防雹降雨工作是充分开发和利用空中资源,防御或减轻冰雹灾害的有效措施。我区继续在北纬37°18'--37°33',东经118°15'--118°38'范围内开展人工防雹降雨工作。根据《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和《山东省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现公告如下:

人工防雹降雨作业时间: 2024年4月1日至2025年3月31日(2024年4月1日至10月31日为集中作业期)。

作业点设置:辛店 龙居 大张 史口 油郭 牛庄 西范 六户

作业范围:以各作业点为中心,高炮作业半径10.0千米,火箭作业半径8.0千米。

我区人工防雹降雨作业由区农业农村局组织管理、指挥实施作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挠、干预和以其他方式影响人工防雹降雨作业。

人工防雹降雨作业设施、作业用具属武器装备和公益性设施,受国家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享有依法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人工防雹降雨作业具有一定的危险性,禁止围观,作业期间若听到炮弹爆炸声请勿惊慌,炮弹偶有爆炸不完全的现象,如发现较大弹药碎片等情况,请及时报告区农业农村局。

地址:东营区新区2号综合办公楼416房间

电话:8216400                                      

东营区农业农村局   

2024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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