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质量发展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精准年”活动实施方案
为创造安全畅通、和谐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以交通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服务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六个新聊城”建设,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以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动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有关工作要求,以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精准年”活动为主线,聚焦“六个精准推进”,实施“三大专项行动”,切实提高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意愿和能力,切实提升道路交通本质安全水平,有效防范较大道路交通事故,坚决杜绝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实现道路交通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双下降”,打造安全、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构建更完善更系统的“预防型治理”聊城模式,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出行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二、任务措施与责任分工
(一)聚焦“六个精准推进”,坚持党政主导、公安牵头、部门共治、社会参与,推动交通事故预防工作取得新突破
1.深入推进共治精准,在党政主导、系统治理上持续发力
(1)加强研究部署。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十四五”全国道路交通安全规划》,进一步推动各级政府重视支持,提请将道路交通安全重点工作纳入政府常务会重要议事日程,作为跟踪督办事项。市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市交安委”)每季度要召开一次全市大会,通报暗访检查发现问题情况,安排部署重点工作;县级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县级交安委”)每半年要召开一次全体成员会议,研究部署推动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高质量发展的重点任务,保障各项措施任务落地落细。市、县两级交安委每年分别召开一次交通安全工作述职会议。(责任单位:市交安委办公室,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
(2)坚持定期报告。市、县两级交安委每半年要向同级政府(含市属开发区管委会)报告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情况,分析安全形势,提出科学性、精准性对策建议。市、县两级交安委每年要印发县(市、区)、乡镇(街道)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白皮书,通报死亡人数、安全隐患等情况,每年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考核情况报同级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责任单位:市交安委成员单位、县级交安委成员单位)
(3)建立亡人事故到场制度。建立道路交通死亡事故党政领导干部到场制度,推动县(市、区)、乡镇(街道)、有关部门共同参与亡人事故现场处置、复盘分析、隐患排查,明确责任并限期整改,实现“发生一起事故,整治一类隐患,完善一批制度”。(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应急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城管局、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
(4)健全基层网络。县(市、区)人民政府(含市属开发区管委会)、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主要负责人是本行政区域道路交通安全“第一责任人”,按照“主体在县、管理在乡、延伸到村”三级管理体系的要求,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组织保障。推动乡镇(街道)进一步明确承担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机构和人员,2024年年底前完成率达到70%以上;将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宣传警示、文明劝导等纳入村“两委”干部、网格员职责范畴。(责任单位:市交安委办公室,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
2.深入推进机制精准,在牵头抓总、齐抓共管上持续发力
(1)完善运行机制。市、县两级交安委要健全“研判会商、定期调度、量化考核、业务咨询、工作专报”5项机制,并常态化推进落实。各级各部门将隐患治理纳入本地本部门工作重点,强化隐患联合排治、源头联合监管、违法联合惩戒。市交安委每半年至少开展1次督导检查、1次评估提升;县级交安委每季度至少开展1次督导检查、1次评估提升,指导帮扶基层提高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水平。市、县两级交安委每季度、每月分别组织成员单位至少召开一次研判会商会议,分析交通安全形势,梳理汇总问题短板,形成有数据支撑、有深度分析、有可行措施的专题纪要,制定任务清单,推送属地政府(含市属开发区管委会)、有关部门,做到数据共享、问题共知、风险共治,提升精准发现问题、精准解决问题的能力。遇到重点、难点问题及时开展研判会商。(责任单位:市交安委办公室、市教育体育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应急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城管局、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市新闻传媒中心、共青团聊城市委、市妇联、市气象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聊城监管分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
(2)做强实体运行。县级交安委办公室要全部实现常态化、实体化运转,做到“办公场所、人员配备、职责定位、运行机制”四到位,到2024年年底,县级交安委办公室标准化建成率达到100%。一季度,县级交安委办公室与市交安委办公室(预防型治理中心)全部实现视频在线互联互通。(责任单位:市交安委办公室,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
(3)强化合署办公。市、县两级交安委要根据工作需要组织相关成员单位集中办公,每周至少开展1天集中办公,每月至少开展一次联合督导检查、现场办公等。要结合本地实际,在开学季、农忙季、节假日以及重大活动等敏感关键节点和隐患凸显时期,组织其他成员单位即时参与集中办公,启动应急集中机制,做到隐患排查、整改、督办“短、平、快”。(责任单位:市交安委办公室、市教育体育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应急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城管局、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市新闻传媒中心、共青团聊城市委、市妇联、市气象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聊城监管分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
3.深入推进排查精准,在标准引领、控增去存上持续发力
(1)强化标准引领。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持续深化《山东省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工作指南(试行)》(以下简称《指南》)的贯彻落实,立足本地实际,精准完善道路交通安全“显性”“隐性”隐患分类清单,严格依据《指南》确定的职责分工、隐患类型、排查方法、认定标准、验收流程等开展工作。各县(市、区)要制定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实施方案,对辖区高速公路、普通国省道、县乡道、农村道路和所有乡镇、农村、涉及企业,“一路一档、一镇一档、一村一档、一企一档”摸清底数、建立台账、挂图作战、销号管理。(责任单位:市教育体育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应急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城管局、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市新闻传媒中心、共青团聊城市委、市妇联、市气象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聊城监管分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
(2)严控隐患增量。要健全道路交通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新建、改建、扩建道路时,交通安全设施必须与道路建设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道路交通安全设施验收不合格的不得通车运行。公安等相关部门要严格落实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将其作为项目规划设计的前置条件,发挥对项目选址、建设等方面的控制作用,从源头上预防新增交通拥堵点和安全隐患点。(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城管局、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
(3)常抓“显性”隐患。持续推进公路安全设施和交通秩序精细化提升行动,按照职责抓好事故易发多发点段隐患治理。要摸清普通国省道、县乡道沿线农村公路平交路口底数,对视距遮挡、设施缺失等隐患问题,科学实施整治。要借助“四好农村路”建设,推动解决县、乡、村道隐患。要加强国省道路政巡查,全面排查穿村过镇路段存在的安全隐患,及时发现中央隔离开口设置不合理隐患并限时整改。要深入推进恶劣天气高影响路段优化提升行动,将排查范围由高速公路扩大到辖区全道路类型,连点成线、以线织面,打造“科技引领、主动预警、闭环管理”的恶劣天气道路交通应急管理新格局。要按照职责分工摸清学校、医院、商圈、景点、车站等重点区域周边的隐患问题和拥堵节点,深挖停车资源、优化交通组织、完善交通设施,破解停车难和拥堵等问题,防止因乱致堵、因堵致祸。要持续整治“马路市场”“占路打场晒粮”,根据位置特征和群众实际生活需求,科学研究制定治理措施和计划,稳妥有序推进整治工作。(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教育体育局、市气象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城管局、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
(4)深挖“隐性”隐患。公安、交通运输、住房和城乡建设、卫生健康等部门要建立安全、科学、高效的数据信息共享渠道,通过数据比对、分析研判,实现对“隐性”隐患的预知预控预防。公安、交通运输部门要加强源头管理,强化“两客一危一货”重点运输风险企业画像预警,动态跟进警示提醒、约谈通报、跟踪核查等措施;公安等部门进一步深化定位、卡口、ETC、手机信令、人脸识别、人口信息等多方数据应用,通过多维建模,精准排查全车型疲劳驾驶、三轮车违法载人、面包车超员等隐患,及时推送所属乡镇(街道)、村居、用工单位等进行整改,压实主体责任。(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卫生健康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
4.深入推进除患精准,在社会参与、共治共享上持续发力
(1)坚持打非治违。加强车辆超载系统治理,全面推进货运企业超载源头监管系统建设应用,实现源头管理与路面查处联防联控。坚持入口管控与出口查缉并重,落实入口称重措施,严防“带病”车辆驶入高速公路;坚持精准管控,突出夜间和休息日勤务部署,深化周末夜查、国省道和高速公路整治等专项治理;严查严处酒驾毒驾、“三超一疲劳”等易肇事肇祸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从严落实“一超四罚”联合惩戒措施,联合打击非法营运和超范围营运。(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市场监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
(2)强化车驾源头隐患精准防控。依托大数据分析研判平台,加强重点企业、车辆和驾驶人管理,实现“两客一危”车辆检验率、报废率达到99%,“重货重挂”车辆及7至9座小型客车检验率、报废率达到95%,重点驾驶人审验率和换证率达到99%,高风险运输企业整改工作保持全省前列。严把车驾准入关口,协同推进车辆“大吨小标”及非法生产、改装、销售治理工作。(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市场监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
(3)搭建多方共建格局。发挥基层党组织特别是村“两委”组织动员功能,融合村干部、网格员等基层治理力量,通过开展主题党日、纳入村规民约和曝光警示、教育劝导等方式,促进交通安全民事民议、民事民管。督促快递、外卖等行业协会发挥内部约束作用,加强新业态交通出行源头管理。共青团、妇联等部门要充分发挥志愿者队伍作用,聚焦重要时间节点,积极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劝导活动。推行“信用+”治理新模式,融合志愿服务、积分管理等措施,探索群防群治的基层交通治理新路子。(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新闻传媒中心、共青团聊城市委、市妇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
(4)实施宣教精准滴灌。开展交通安全宣教进百城、千校、万企(万村)“百千万”活动,对重点驾驶人群体和企业负责人精准宣传警示覆盖率达100%。在“122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宣传月期间,开展交通安全宣传“亮屏行动”,实现城区大屏覆盖率达到80%以上,公交、出租车载屏覆盖率达到100%。发动社区、村干部“敲门入户”,对村居“一老一少”、务农务工人员、常饮酒驾驶人、道路运输从业者、三轮车和面包车主6类群体开展精准宣教。推广村居“积分奖惩”宣教管理模式,2024年年底前,全市建成100个交通安全文明村。教育和体育、公安等部门要将交通安全教育贯穿教学始终,消除学生对交通违法、车辆竞速的“猎奇、追随”心理。(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教育体育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新闻传媒中心,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
5.深入推进保障精准,在闭环管理、提质增效上持续发力
(1)加强分析研判。市、县两级交安委要建立道路交通安全隐患风险研判工作机制,组织各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根据道路状况、交通流量、过车类型、交通事故、交通违法等情况,结合季节特点、时间节点,综合采用数据分析、实地查看等方式常态化开展风险隐患分析研判,摸清隐患底数,及时组织开展精准排查。(责任单位:市教育体育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应急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城管局、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市新闻传媒中心、共青团聊城市委、市妇联、市气象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聊城监管分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
(2)加强推送整治。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认真梳理分析,从严排查整治发现的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属于本部门的安全隐患,要抓好整改;属于其他部门、单位的安全隐患,要及时推送整治。对整治责任不清、治理难度大、问题突出的交通安全隐患,及时报告属地政府(含市属开发区管委会),采取部门联合整治、挂牌督办等措施加强落实。(责任单位:市教育体育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应急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城管局、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市新闻传媒中心、共青团聊城市委、市妇联、市气象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聊城监管分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
(3)加强台账管理。市、县两级交安委要围绕“人、车、路、企”等要素,建立由市、县两级人民政府(含市属开发区管委会)分管负责同志签字认领的隐患整改台账,明确整改责任、措施、时限,实施动态销号管理,全覆盖、全链条、起底式开展排查整治。(责任单位:市交安委办公室,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
(4)加强验收评估。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发挥各行业领域专家作用,对隐患治理情况及时验收,对事故多发的重点县(市、区)、乡镇(街道)和重点隐患路段进行专项评估,坚持既查摆问题又帮扶提升。市交安委每半年至少组织开展1次精准评估提升。(责任单位:市交安委办公室、市教育体育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应急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城管局、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市新闻传媒中心、共青团聊城市委、市妇联、市气象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聊城监管分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
(5)拓宽资金渠道。推动保险行业投入隐患共治,县域均建立“除隐患、防事故、降理赔”机制,在尊重保险公司意愿和确保数据信息安全前提下,协调共享近5年事故理赔数据,与自有数据比对分析,刻画辖区重点隐患点位,分级分类建立台账,明确治理措施,集中推送整改。6月底前,各县(市、区)至少汇总确定1批警保共治隐患台账,限期落地整改。市、县两级警保部门每季度、每月分别通报1次工作情况,每半年开展1次检查评估。深化农村地区警保合作,联合保险营销员、理赔员共同开展交通安全宣传劝导。要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力量,发动爱心团体、企业、个人等积极投身道路交通安全公益活动,共同参与隐患治理,拓宽资金保障渠道。(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聊城监管分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
6.深入推进问责精准,在压实责任、狠抓落实上持续发力
(1)用好“两挂一督”。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逐级制定责任清单,对重点任务“挂图作战”,实施项目化管理、销号式推进、责任制落实。对工作滞后和“老大难”问题,要坚持“挂牌督办”,治理合格后“摘牌”。要对照工作台账开展督导检查,将重大安全隐患纳入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督导内容,对发现问题落实“三个一律”(即一律点名道姓通报、一律制作问题清单、一律抄送属地政府〔含市属开发区管委会〕),并跟踪督办到底。(责任单位:市交安委办公室、市教育体育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应急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城管局、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市新闻传媒中心、共青团聊城市委、市妇联、市气象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聊城监管分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
(2)深化公益诉讼。以贯彻落实“8号检察建议”为契机,加强道路交通安全领域公益诉讼协作,有效发挥检察公益诉讼助力防范化解道路交通安全领域事故隐患和安全风险职能作用,建立日常信息交换、案件线索移送、调查取证协助等常态化协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全面提升道路交通安全治理水平。(责任单位: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
(二)实施“三大专项行动”,固化成熟经验,创新推进路径,有效赋能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高质量发展
1.开展“五个一”除患专项行动。深化“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持续提升“一盔一带”使用率,并逐步向农村地区延伸,确保佩戴率始终保持全省领先。开展“一驾一乘”集中治理,深化农村安全专项整治,精准管控辖区务工务农集中出行路段、时段,动态实现农村三轮车、面包车“三见面一建档”完成率达到100%,强化违法载人、超员行为事前精准预警,升级改造前端设备,深化车像、人脸识别应用,年底前各县域实现功能提升,推进三轮车违法载人“一抓拍三识别”“一报警三响应”,完成平台建设、终端推送、机制运转、溯源劝诫4项任务,2024年年底前在70%的县域落地实施,逐步解决农村地区三轮车违法载人难题。聚焦“一老一小”重点群体,推广高唐县、阳谷县、冠县经验做法,逐村、逐校、逐企开展交通安全宣传警示教育,健全农村大喇叭精准宣教体系,实现“一栏一牌一喇叭”农村交通安全宣传阵地全覆盖,每周至少1次点名通报村民身边违法案例。围绕“一早一晚”等重点时段,各县(市、区)确定“超限超载大货车密集通行”“农村‘窄路’车流集中”“餐饮集中区域、酒醉驾多发”“农村面包车、三轮车高频出行”4类高风险隐患路段,动态建立辖区“必到点”“必巡线”“必控面”“必纠违法”4本台账,加强早中晚“必管时段”道路巡查防控。固化提升“一灯一带”安全设施众筹模式,探索“慈善+交安”等模式,发动爱心企业、人士等社会力量,常态化增设交通安全爆闪警示灯、减速带等交通安全设施。(责任单位:市交安委办公室、市公安局、市教育体育局、市新闻传媒中心、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
2.开展数据融合提升专项行动。要结合数字聊城建设要求,充分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破除数据壁垒,进一步深化聊畅行APP、智慧劝导APP、“云哨”实时预警、源头超载管理等科技系统完善与应用,提升隐患提前感知、精准识别、闭环治理能力。要积极探索整合视频资源、构建全息感知体系、形成大数据模型,实现对隐患数据的一键分析、比对结果即时展现、终端即时预警、勤务同步启动,有效破解单纯依靠人力排查效率低、精准度不高的问题。(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应急局、市气象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
3.开展深度调查溯源除患专项行动。坚持“以查促改,以打促防”,推动建立与道路交通事故深度调查有关刑事案件办理机制,理顺办理程序,建立事故深度调查队伍,加强办案指导,加大宣传曝光,强化对较大事故和“4类亡人事故”的深度调查,加大对人的所属单位、车的管理企业、货物的源头装载企业3方追责力度。在较大事故深度调查基础上,重点打击涉及运输企业动态监控、客运车辆安全带使用警示提醒、道路养护施工作业安全防护、务工出行源头管控4类易造成群死群伤的违法违规行为,一体推进行政、民事和刑事“三责同追”,切实起到“查办一起事故、震慑一个行业、警醒一大群体”的作用,推动部门行业监管和企业主体责任落实。(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应急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充分认识做好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重要性,主动担当作为,凝聚齐抓共管合力,推动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高质量发展“聊城样板”不断优化升级。
(二)强化组织领导。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紧紧围绕目标任务,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出台配套保障措施,制定道路交通安全职责清单,列出时间表、任务书、路线图,对重点工作任务实行项目化管理,加强调度推进,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三)压实工作责任。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积极争取党委政府工作支持,加大检查、通报、督办力度,强化道路交通事故深度调查结果运用,对在道路交通事故中负有责任的相关部门、行业机构和人员,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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