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阳市文化和旅游局关于降低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的公告

根据《旅行社条例》第十七条及《旅行社实施细则》第十六条等规定,经旅行社申请,市县文旅部门审核,以下2家旅行社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的交存数额依法降低50%。

序号

单位名称

许可证号

备注

1

陕西骏程佳途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

L-SNX-CJ00074


2

咸阳经纬旅行社有限公司

L-SNX00474


特此公告。

咸阳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4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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