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草背景
2023年《质量强国建设纲要》《山东省质量强省建设纲要》相继发布,对质量与品牌战略进行了部署,为适应当前新形势新变化,全面落实“精致城市”建设和全市“大抓经济工作”部署,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提升工作效能,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市政府统一安排部署,强市办牵头组织对《威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品牌建设的意见》(威政发〔2016〕30号)进行修订,拟定了《关于推进质量强市及品牌战略的意见》。
二、决策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质量强国建设纲要》《山东省质量强省建设纲要》《山东省“十四五”质量发展规划》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及山东省质量大会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意见。
三、主要内容
《关于推进质量强市及品牌战略的意见》分总体要求、重点任务、推进措施、保障机制四大部分,主要修订了以下内容:
(一)第一部分为总体要求,明确了推进质量强市和品牌战略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
(二)第二部分为重点任务,与原意见相比,增加了质量建设内容,从质量建设和品牌建设两方面,对重点任务进行部署。
1.质量建设部分,提出组织实施质量建设“四强”工程,推进“质量强市、质量强县、质量强业、质量强企”同步实施。通过推进质量强市建设,聚焦产业、城市、民生三个方面质量提升,结合我市实际,运用质量管理理念优化生态、改善民生,切实提高群众质量获得感。通过推进质量强县建设,激发县域高质量发展的内生动力,提升县域质量竞争力。支持区域优势特色产业创建省级优质产品基地,推动特色产业赋能乡村振兴。通过加强质量强业建设,推动产业链、供应链质量提升,为市场主体提供更优越的发展环境。通过加强质量强企建设,助力企业加强质量管理,弘扬质量文化,倡树质量理念,营造全员质量创新的良好氛围。
2.品牌建设部分,提出从品牌培育、品牌运营、品牌引领、品牌保护四个方面,深入推进品牌建设“四大”工程,充分发挥品牌对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和“放心消费”的引领作用,合力打造“好品山东·优品威海”区域品牌。一是实施品牌培育“筑基工程”,建立品牌培育库,完善品牌梯次培育机制。鼓励市场主体积极申报各类品牌荣誉,对获得品牌荣誉的企业给予政策激励。同时完善品牌诚信体系建设,提高市场主体诚信经营意识。二是实施品牌运营“升级工程”,鼓励市场主体创新运营方式、加强营销策划,借助互联网等新兴媒体扩大品牌影响力。以全国“质量月”“品牌日”等活动为载体,深入开展全民质量品牌活动,加强品牌公益宣传。三是实施品牌高端“引领工程”,突出企业主体,发挥企业在品牌建设中的主力军作用,积极引导企业打造一批高端品牌。重点围绕优势特色产业,加快培育特色区域公用品牌。四是实施品牌保护“利剑工程”,健全品牌保护机制,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垄断经营和不正当竞争等违法行为,为市场主体健康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三)第三部分为推进措施,围绕建设“质量强国标杆城市”和“大抓经济”中心工作,加强对质量和品牌工作的统筹谋划、协同推进,开展提质升级“六大”行动,建设一批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平台,为企业提供质量品牌、检验检测等基础服务,解决一批质量、品牌等方面的突出问题,推动产品、工程、服务质量稳步提升。
(四)第四部分为保障机制,从加强组织领导、完善促进政策、强化监督考核三方面进行部署,充分调动全市各方面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形成工作合力,推进共建共治共享,确保质量强市建设和品牌战略稳步实施。
四、政策解读人
威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质量发展科科长 苏海涛。
联系电话:0631-5283157。
文章内容来自网络,如有侵权,联系删除、联系电话:023-85238885
参与评论
请回复有价值的信息,无意义的评论将很快被删除,账号将被禁止发言。
评论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