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山区陈维源权证遗失(灭失)声明

陈维源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福山区回里镇解村,土地证号1991-66862号,土地证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土地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陈维源

2024年1月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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