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有关单位:
现将《山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开展交通运输工程二级造价工程师初始注册工作的通知》( 鲁交建管函〔2024〕1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青岛市交通运输局
2024年1月15日
附件:1.鲁交建管函〔2024〕1号山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开展交通运输工程二级造价工程师初始注册工作的通知
2.交通运输工程造价工程师初始注册申请表
附件:1.
鲁交建管函〔2024〕1号山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开展交通运输工程二级造价工程师初始注册工作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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