命令明确,2024年全市森林防火期为1月1日至5月31日,各县(区)人民政府可结合辖区实际,延长森林防火期,各地各有关单位须加强野外火源管控,实施分区分级精准防控,压紧压实防灭火责任。
盯源头:应对严峻防火形势,加强管控火源
据研判,今冬明春我市森林防灭火形势异常严峻,面临的挑战不容低估。首先是气象条件总体偏差,从现在起至2月,降水接近常年同期到偏少,气温偏高;其次是不可控因素增多,受厄尔尼诺事件影响,全球遭遇罕见高温,森林大火进入新的高发期,冬春季我市极端天气多发难测,发生森林火灾不可预判性因素增多;最后是火灾危险程度高,去年夏秋季我市雨水较去年偏多,林下林缘杂草生长较好,随着气温逐渐降低、降水减少,林下可燃物大量蓄积,极易发生森林火灾。
在当前形势下,“森林防火命令”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在具体举措上,命令提出要严格管控野外火源。严禁在森林防火区内进行违法野外用火;按规定在林区要道以及国有林场林区、各类涉林自然保护地、景区等出入口设立检查站,并设置森林防火警示牌、预警信息提示牌,对进入森林防火区的人员进行实名登记、火源保管并做好防火宣传。凡进入森林防火区的人员和车辆必须接受防火检查,主动交出火源由检查站代为保管,严禁携带火种或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森林防火区。
同时,要全面执行森林防灭火工作行政首长负责制,结合林长制落实“第一责任人”防控责任;落细属地领导责任、行业部门监管责任和生产经营管理单位(个人)主体责任,推广村(居)民防火协作共管机制,切实把防灭火责任和任务落实到最小工作单元。
强落实:全面完善治理体系,加强精准防控
命令要求各级各有关部门(单位)要优化完善源头治理、风险管控的工作体系,突出森林公园、城市面山等重点区域,全覆盖、常态化组织开展森林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建立隐患台账及责任清单,实行销号整治。
同时,实施分区分级精准防控。各地各有关单位要根据本地本单位火险等级、火险区划等划分森林防火责任区域,明确责任人和职责任务,实行网格化管理。落实村民挂牌轮流值班和巡山护林员制度,加强森林火险预测预报预警,严格落实火险预警逐级“叫应”机制和分区分级精准防控措施。
重问责:严格责任追究,加强监督检查
命令规定,森林防火期内,凡违反火源管控有关规定,县级人民政府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或承接有关行政处罚权并有能力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依法给予相应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森林防火期内在森林防火区野外烧纸、吸烟等违规用火的,一律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公职人员一律依规依纪依法给予党纪政务处分直至开除公职;对在场不予制止或制止不力的领导干部一律依规依纪依法给予党纪政务处分;对引起火灾构成犯罪的,一律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此外,“森林防火命令”还要求加大监督检查力度,规定要采取“四不两直”等方式加强督导检查,对检查发现的森林火灾隐患和问题,要采用向有关地方和责任单位发整改通知书、警示函和约谈督办等形式,督促限期整改,对拒不整改的,依规依纪依法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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