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市委、市政府:
2023年,烟台市科学技术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认真履行部门法治建设各项职责,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全面加强党对法治建设的集中统一领导。健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机制,把法治建设纳入局机关年度工作计划和考核体系,定期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汇报、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将法治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严格执行党内法规制度,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严格执行“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我局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资金的使用,均经集体研究做出决定,并自觉接受市纪委派驻纪检组监督,规范权利运行,不破规矩、不越底线。
(二)健全完善法治建设体制机制。大力推进依法行政决策。落实《烟台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建立重大行政决策前学法制度,强化法定程序刚性约束。执行《烟台市科技局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严格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制度,做到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坚持重大行政决策、政府合作协议等合法性审查机制,健全法律顾问制度,配强法律顾问团队,在对外科技合作、行政执法、案件处理以及重大政策性文件审议等方面征询法律顾问意见,重要环节邀请法律顾问全程参与,重大行政决策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率达到100%。大力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加强跨部门综合执法,联合市人社局等部门开展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规范联合检查工作,依据信用风险分类结果确定抽查比例和频次,提高差异化监管实施率,共检查企业26家;与走访调研企业相结合,对A类外籍人才聘请单位进行抽查和政策法规宣讲。大力推进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确保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有效实施。组织8名执法人员执法证年审、2名工作人员申领行政执法证,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积极开展精准监管,制定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运用差异化监管方式,加强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事项监管,组织内部抽查2次、联合抽查1次,及时向社会公示公开检查结果,不断提高执法水平。
(三)优化法治服务环境。完善机构职能。制定《烟台市科技计划项目监督管理办法》,理顺科技监督职能,健全科技监督体系。开发科研诚信管理系统,将科研诚信问题主体纳入数据库管理。对标“全国最优”及时调整权责清单和政务服务事项清单,放宽境外科技人才管理权限,调整我局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向社会公布。依申请事项全部实现网上办理,高企认定、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资金补助、大型科学仪器设备资源共享等事项办理时限大幅压缩。深化“放管服”改革。落实《市科技局政务服务事项“一网通办”流程再造项目建设方案》,简化申报材料及项目实施流程,做到“信息一次性填报、材料一次性提交”和重要信息数据共享,实现市县两级项目和载体申报、评审、管理“一网通办”。完善烟台市社会力量设立科学技术奖备案、技术转移服务机构管理、省级以上科技奖励配套、免税技术合同补助等管理系统,实现“零跑腿”“全程网办”“无纸化办公”。优化法治营商环境。出台《烟台市技术创新中心建设管理办法》《烟台市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能力提升工程项目实施办法》《烟台市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绩效评价办法(试行)》《烟台市科技创新发展计划战略研究项目实施细则》等政策文件,就打造高层次产业技术创新高地、提升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能力、完善培育高新技术企业、建设创新创业载体等方面制定支持配套措施,为科技型企业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四)强化法律法规学习宣传。抓好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建立局党组中心组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常态化机制,完善党组中心组定期学法制度,制定“烟台市科技局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学法清单”,通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每周夜校”、“三会一课”、法治专题讲座等形式,系统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习宣传工作。全年组织局领导干部法律法规集体学习13次。助力增强全社会法治意识。根据市依法治市办统一部署,大力推动宪法、民法典学习常态化、制度化,推动全市科技系统落实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参与修订《山东省科技进步条例》,开展“4.15 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国家宪法日集中宣传”等主题宣传教育活动,积极参加全市民法典优秀成果展示,通过服务企业专员等走访企业活动,宣传《科技进步法》《民法典》《科研诚信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在局网站及时进行科技政策解读,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
二、2023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
一是对法治政府建设的认识还不够深,运用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二是行政法律法规宣传深度、广度仍需加强,普法宣传形式比较单一,普法宣传有效性有待进一步提升;三是部分行政执法人员学法用法的自觉性、有效性与建设法治政府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依法办事的综合素质和业务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四是执法力量有待进一步加强,缺少精通法律方面人才,个别法律专业同志缺乏法务工作从业经验等。
三、2023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持续抓好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建立健全局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常态化机制,制定2023烟台市科技局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学法清单,系统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工作。今年以来,参加市委市政府组织的理论学习中心组法治专题讲座等集中学法活动2次,组织局领导班子季度学法4次、法律法规集体学习13次,促进领导干部学法经常化、常态化、制度化。
(二)严格落实中央关于依法治国重大决策部署和制度法规。严格落实《烟台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烟台市科技局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制度,健全重大行政决策、政府合作协议等合法性审查机制,重大行政决策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率达到100%。
(三)健全完善法治建设制度体系。建立“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定期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汇报,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健全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制度,配强法律顾问团队,推进依法行政。开展全局视频参与旁听庭审活动,积极配合和支持人民法院依法受理行政案件,支持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诉讼权利,自觉维护司法权威。今年以来,全局无领导干部违规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情形发生。
四、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完善法治建设制度和工作机制。
1.进一步加强理论武装。充分认识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全面依法治国、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的指导地位和重大意义,把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及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理论中心组和集体学习重点内容,持续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推动科技立法、执法、普法工作迈上新台阶。
2.全面加强法治队伍建设。以党组带头学法用法和干部职工集体学法用法等制度为保障,不断提升干部职工法治观念和依法行政意识,在学法、用法、普法、依法行政和科学决策过程中,不断提高依法履职能力,推动科技法治建设。
(二)全面深化法治建设工作。
3.严格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加强和规范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事项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监管,全面落实轻微违法行为依法免予处罚清单和告知承诺制度。依法实施惩罚性赔偿制度,加大执法力度,让严重违法者付出应有代价。
4.不断完善党组依法决策机制。严格执行“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资金的使用均经集体研究做出决定,自觉接受市纪委派驻纪检组监督,规范权力运行。
5.全面遵循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推进政务领域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等公开。实施重大决策公开,通过听证座谈、咨询协商等多种形式,广泛听取公众意见,建立健全企业家参与涉企政策制定机制,使各项科技政策符合市情和客观实际。通过局媒体平台主动向社会公布决策草案、决策依据等,及时回应人民群众关切的问题。
(三)加强法治建设组织保障。
6.健全市县部门工作联动机制。健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完善证据认定保全、信息共享和工作协助等机制。
7.将普法宣传与执法、司法、法律服务紧密融合,制定“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年度普法清单,开展行政执法人员等以案释法活动,分层面组织科技领域法治建设专题培训,全面提升各科研主体法治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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