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比选招标人:
自贡市医疗保障事务中心
二、代理范围:
代理招标自贡市市属医疗机构参与国家组织第一批至第四批药品、第一批医用耗材(冠脉支架)和第五批药品集采结余留用医保资金相关数据核查项目的第三方服务机构。
三、报名条件要求:
(一)参选单位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须提供合格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的复印件,若已三证合一的可直接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复印件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参选单位公章,原件备查。
(二)参选单位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人员、场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比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和失信记录。
参选单位需提供符合以上情况的承诺函并加盖法人公章。
(三)招标代理机构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或工商注册所在地省级分网站登记备案且具有四川政府采购网的代理机构网络操作权限。
(四)在自贡市区内有固定的开标和评审场所,具有独立的开标、评审场所并具备有录音、录像、门禁系统等电子监控设备。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
四、报名应提交的资料:
1.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且加盖及法人签章);
2.招标单位资质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3.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须提供书面承诺书原件);
4.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财产被接管,财产冻结和破产状态(须提供书面承诺书原件);
5.在最近三年内没有被骗取中标和严重违法的行为(提供书面承诺书原件);
6.报价函(备注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参加比选单位应将比选文件装入密封袋中递交,每份标书均需加盖公章、骑缝章,密封后应在封口处加盖公章(未按前述要求加盖印章、密封或逾期送达,视为未递交响应文件)。
五、报名截止时间、地点
比选文件递交时间为2024年1月17日上午9时30分,地点为市医疗保障事务中心417室(自贡市汇东路650号)。
六、其他事项
(一)本比选文件未尽事宜,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比选组织者负责解释。
(二)本次比选“自贡市市属医疗机构参与国家组织第一批至第四批药品、第一批医用耗材(冠脉支架)和第五批药品集采结余留用医保资金相关数据核查项目第三方代理机构”的招标代理费为3000元,超过最高报价无效,报价最低者确定为此次代理招标的第三方代理机构。如有最低报价相同的,则最低报价相同的招标第三方代理机构再次进行报价。
(三)招标代理费由自贡市医疗保障事务中心承担。
(四)发布公告的方式
本次比选以公告方式邀请,公告发布在自贡市医疗保障局网站(http://www.zg.gov.cn/web/sybj)通知公告栏。
(五)有效参选单位不达3家则流标。
(六)比选时间:2024年1月17日上午9时30分。
(七)比选地点:自贡市医疗保障事务中心417室(自贡市汇东路650号)
七、联系方式及地址
联系人:肖老师
联系电话:0813-5987992
地点:自贡市汇东路650号(自贡医疗保障大楼)
自贡市医疗保障事务中心
2024年1月11日
| 文章内容来自网络,如有侵权,联系删除、联系电话:023-852388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