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经初步审定,我单位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 2024 年 02 月 01 日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单位。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单位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福山区永达街1021号烟台市福山区不动产登记中心819室
联系方式:3029592
权利人姓名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面积 | 界址 |
张亭远 | 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 福山区臧家庄镇燕地村335号 | 370686114021JC00017F00010001 | 宅基地使用面积: 131.7平方米; 建筑面积:56.1平方米 | 北至: 胡同 东至: 胡同 南至: 胡同 西至: 夹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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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单位:烟台市福山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 0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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