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
解读
资讯
工业快报
政策快报
微信扫码分享
权证遗失(灭失)声明
陈伯红因保管不善,将位于张格庄镇楼子口村,土地证1991-24593号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土地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 陈伯红
2024年1月11日
文章内容来自网络,如有侵权,联系删除、联系电话:023-85238885
上一篇: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山东省医药卫生科技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
下一篇:烟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公布已备案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的公告
23:17:56
实现全年经济增长预期目标有坚实条件和支撑 我国经济动能向新结构向优
“十五五”时期推进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的总抓手——解读《国家应对气候变化“十五五”规划》
31省份AI产业版图浮现 梯度发展格局凸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