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柱县生态环境局环评审批决定公告表2020.3.4

石柱县生态环境局已经审批以下建设项目环评文件,现公告有关办理结果,接受社会监督,公告期为202043日—2020414日(7日)。反馈意见受理方式为电子邮箱:szxhbjjgk@163.com,传真:73378695,通讯地址:重庆市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南宾街道鲤塘坝综合楼8楼,邮编:409100

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可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或在6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序号

建设

单位

项目

名称

审批

文号

发文

时间

审批

决定

1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交辉公路工程有限公司

国道G211悦崃过境公路

渝(石)环准〔2020〕04号

2020年04月3日

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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